出 處 |
註 解 |
創 14:20 註1 |
見來七4註1。 |
創 14:21 註1 |
人口,直譯,魂。 |
創 14:23 註1 |
這裏亞伯拉罕勝過屬地物質的試誘,顯出他在這事上的純潔。參王下五15∼27,約參7與註2。 |
創 15:1 註1 |
在本章之前,亞伯拉罕經歷了神是在外面保護他,並在物質的事上祝福他,(十二16,)以維持他生存的那一位。從本章開始,神進來給亞伯拉罕看見,他裏面需要神的恩典,好完成神的定旨,就是得著一班人有神的形像彰顯祂,有祂的管治權代表祂,並為著祂的國據有全地。(一26∼28。) |
創 15:1 註2 |
亞伯拉罕擊敗四王之後,(十四13∼17,)也許害怕他們報復。因此,神來告訴亞伯拉罕,祂是盾牌保護他。祂也要作亞伯拉罕的賞賜,因他拯救了羅得。 |
創 15:3 註1 |
要完成神的定旨,後裔(1∼6)和地(7∼21)這二者是必需的。後裔首先是個人的基督,(加三16與註2,)然後是團體的基督,(林前十二12,)由基督作頭與祂所有的信徒(加三29與註1一段)作身體所組成。地乃是基督作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,信徒在其內生活;(申八7∼10與7註1;)地也是召會作基督的擴大,擴展。我們要完成神的定旨,就需要接受神的恩典,使基督這後裔能作到我們裏面,並使基督這地能從我們活出而成為我們的召會生活,好叫我們享受神的安息,擊敗神的仇敵,並建立神的國同祂的居所,使祂得著彰顯和代表。 |
創 15:3 註2 |
直譯,我家的兒子。 |
創 15:4 註1 |
本身,直譯,自己內裏的部分。完成神定旨所需要的後裔,不能是亞伯拉罕所已經擁有的(以利以謝—2,)也不能是他從自己所產生的(以實瑪利—十六15。)惟有神作到亞伯拉罕裏面的,纔能從亞伯拉罕產生神所要的後裔。照樣,惟有神藉著祂恩典作到我們裏面的,纔能產生基督作後裔,完成神的定旨。 |
創 15:5 註1 |
見二二17註1。 |
創 15:6 註1 |
見羅四3註1。這裏亞伯拉罕信神,不是要得關乎自身生存的外面祝福;他信神能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裏面,好從他這個人裏面產生一個後裔,以完成神的定旨。這種信對神是寶貴的,神也算這信為義。亞伯拉罕因著這樣的信就得稱義。(羅四1∼5與1註1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