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 處 |
註 解 |
創 19:8 註1 |
羅得願意犧牲他的兩個童貞女兒,以滿足所多瑪人的情慾;這表明羅得住在罪惡之城所多瑪相當長一段時間,已經失去了道德感和羞恥感。(33,35。) |
創 19:11 註1 |
這表明犯罪使人眼瞎。見太九27註1,約十二40註1,九1註2。 |
創 19:16 註1 |
羅得不願意逃離邪惡被定罪的城;但主有憐憫,將他從所多瑪拉出來,像從火中抽出柴來一樣。(參亞三2,猶23。) |
創 19:22 註1 |
意,小。 |
創 19:26 註1 |
見路十七32註1。 |
創 19:32 註1 |
羅得的女兒被邪惡世界的邪惡潮流所麻醉,已經失去了道德感。她們想要得著後裔,就不擇手段,亂倫從自己的父親生了兒子,因此違背了神所命定的管制原則。按原則說,用任何一種罪惡或屬世的方法得著擴增,使我們在基督徒的工作中成功,乃是破壞神管制的原則,犯了屬靈的亂倫。(參太七21∼23。)亂倫所產生的後裔藉著淫亂,對神的子民造成莫大的破壞。(民二五1∼5,啟二14與註2,註4。) |
創 19:37 註1 |
意,從父親。 |
創 19:37 註2 |
神以聖別、神聖的憎恨,棄絕摩押人和亞捫人,(38,)吩咐祂的百姓『一生一世永不可為他們尋求平安和好處,』並且禁止亞捫人或摩押人入耶和華的會,『即使到第十代,也永不可…。』(申二三3∼6,參太一5與註3。)
憑肉體努力所產生的以實瑪利,為神所棄絕。(二一10∼12。)憑亂倫所生的摩押和便亞米,是歷史上的羞恥。惟有憑神恩典所生的以撒,被用以成就神的定旨。 |
創 19:38 註1 |
意,我親人的兒子。 |
創 20:1 註1 |
即希伯崙。(十八1,參十三18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