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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處

註 解

啟 22:14 註3 直譯,他們將對生命樹有權柄。
啟 22:14 註4 神造人之後,將人擺在生命樹前,(創二8∼9,)這指明人有特權享用這樹;但因人墮落了,神就用祂的榮耀、聖別和公義,封鎖了人通往生命樹的路。(創三24。)藉著基督那滿足神一切榮耀、聖別、公義之要求的救贖,通往生命樹的路就重新向信徒開啟。(來十19∼20。)因此凡用基督救贖的血洗淨自己袍子的人,在永世裡都有權利在聖城,就是在神的樂園中,享受生命樹作他們永遠的分。(二7。)
啟 22:14 註5 從門進城,就是藉著勝過死亡並分賜生命的基督得重生,以進入新耶路撒冷,就是神永遠福分的範圍裡。(見二一21註2。)
啟 22:15 註1 城外有火湖容納所有滅亡的罪人。(二一8註2。)
啟 22:16 註1 直譯,在眾召會之上。
啟 22:16 註2 本書的見證是主耶穌為眾召會所作的,因此,我們要明白並遵守這見證,就必須在眾召會中,也必須為著眾召會。
啟 22:16 註3 在神性方面,基督是大衛的根,是他的源頭;在人性方面,基督是大衛的後裔,是他的後代。因此祂是主,作大衛的根;祂也是大衛的子孫,是大衛的苗裔,作他的後裔。(太二二42∼45,羅一3,耶二三5。)
啟 22:16 註4 基督再來時,對祂的百姓,是升起的日頭,(瑪四2,)這是一般的;但對儆醒愛祂的人,乃是晨星,這是特別的,作得勝者的賞賜。(二28。)基督是大衛的根,也是大衛的後裔,與以色列人和國度有關;祂是明亮的晨星,與召會和被提有關。晨星是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時刻前出現。大災難就是這最黑暗的時候,隨後,國度的白晝就要破曉。在國度裡,基督要像日頭,公開向祂的百姓顯現;但在大災難之前,祂要像晨星,暗中向祂的得勝者顯現。
啟 22:17 註1 在二、三章裡,是那靈向眾召會說話;到本書末了,是那靈和新婦(召會)如同一人說話。這指明召會對那靈的經歷已經進步到與那靈,就是三一神終極的表現,成為一了。

 聖經整體的啟示,乃是給我們看見一對宇宙夫婦愛的故事,就是那創造宇宙和萬有的主宰,經過成為肉體、歷盡人生、釘死十架、從死復活、升上高天種種過程的父、子、靈三一神,終極成為那賜生命之靈者,與經過創造、救贖、重生、變化、得榮的靈、魂、體三部分人,終極構成彰顯神之召會者,成為婚配,在那無盡的永世裡,以那神聖、永遠、榮耀無比的生命,過那神人調為一靈,卓越絕頂、福樂盈溢的生活。
啟 22:17 註2 “來”是那靈和新婦對主在16節的話,和7、12節再三的警告所起的響應。這乃是對主來的渴望。凡聽見這響應的,也該說“來,”以表達對主來的共同渴望。所有愛主顯現的信徒,(提後四8,)都該表達這共同的渴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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