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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處

註 解

啟 22:7 註1 我必快來,是主的警告。我們若留意這警告,就有福了,否則就會喪失這福分。
啟 22:7 註2 直譯,書卷。9∼10、18∼19節者同。
啟 22:10 註1 但以理書的豫言被封住,因為那些豫言離末期尚遠,但本書的豫言不可封住,因為時候近了。
啟 22:11 註1 在本書的世代,人是義的或是不義的,是污穢的或是聖別的,是一件嚴肅的事。是義的,乃是在外面照神公義的法則行動;是聖別的,乃是在裡面照神聖別的性情生活。在本書的世代,我們必須這樣生活行動,使我們得賞賜;否則在主回來時,我們就要被定罪為不義和污穢的,並且要受刑罰。(12。)
啟 22:12 註1 我必快來,這是主再三的警告,叫我們重看在祂回來時的賞罰。
啟 22:12 註2 賞罰,直譯,工價。當主回來,信徒被提之後,各人都要在基督審判臺前接受賞罰。(林後五10,林前四5,羅十四10,太十六27。)
啟 22:13 註1 這是主在本書結束時的宣告,與神在本書開頭時的宣告一致。(一8。)這指明主耶穌就是神。
啟 22:13 註2 主耶穌不僅是首先的,也是初;不僅是末後的,也是終。首先的,指明沒有人在祂以先;末後的,指明沒有人在祂之後。初,意即祂是萬有的起源;終,意即祂是萬有的終結。這不僅指明,沒有人在主耶穌之先,也沒有人在主耶穌之後,也指明沒有祂,就沒有起源,也沒有終結。
啟 22:14 註1 本節可視為一個應許,為著給人享受生命樹,就是基督連同一切生命的豐富;17節後半可視為一個呼召,要人取用生命水,就是賜生命的靈。所以,本書結束於一個應許和一個呼召,都是要人喫喝包羅萬有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。
啟 22:14 註2 這裡的袍子象徵信徒的行為。洗淨自己的袍子,就是藉著羔羊之血的洗滌,保守自己的行為潔淨。(七14,約壹一7。)這使信徒有權柄享受生命樹,並且得以進城。在永世裡,生命樹和城都是他們的享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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