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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處

註 解

啟 21:4 註2 死亡既要完全被生命吞滅,(林前十五54,)且被扔在火湖裡,(二十14,)在新天新地就不再有死亡。
啟 21:4 註3 先前的,直譯,第一的。
啟 21:6 註1 指5節的“這些話”都成了。
啟 21:6 註2 將生命泉的水,直譯,將出於生命水之泉的。
啟 21:7 註1 這裡的得勝,與二、三章用了七次的得勝意義不同。這裡的得勝指因信得勝,與約壹五4∼5者同。二、三章的得勝,使得勝的信徒彀資格有分於千年國的享受,作神時代行政裡特別的賞賜;這裡的得勝,使所有的信徒彀資格有分於新耶路撒冷,連同其中一切的享受,作神永遠救恩共同的分。
啟 21:7 註2 3節的“百姓”就是24節的列國,他們要在新天新地作神的百姓,不是作神的兒子。他們要住在新耶路撒冷之外的新地上,且要在新天新地中享受共同的福。(見24註1。)本節的“兒子,”不是指神的百姓,乃是指歷代蒙救贖的聖徒。他們要住在新耶路撒冷,有分於新耶路撒冷一切的享受,事奉神和羔羊,並要作王,直到永遠。(二二3∼5。)
啟 21:8 註1 即說謊者。
啟 21:8 註2 在舊天舊地有水聚成的海,以容納神審判的結果;在新天新地要有火湖頂替海。一切消極、污穢之物經神審判之後,都要在這火湖裡,受第二次的死,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焚燒的痛苦,直到永遠。(十四10∼11。)按照二二15,火湖是在新耶路撒冷城外,就如那象徵火湖的火坑,(太五22與註9,)就是污穢之物所在的陀斐特,(耶十九11∼13,)是在舊耶路撒冷城外一樣。(王下二三10,賽三十33。)火湖比水聚成的海更受限制。
啟 21:9 註1 執行末後七災的七位天使中,有一位將新耶路撒冷指給約翰看。這表徵七碗的審判乃是為著新耶路撒冷。
啟 21:9 註2 新婦主要的是為著結婚之日,而妻子乃是為著一生之久。新耶路撒冷在千年國將是新婦,為時千年,如同一日;(彼後三8;)到新天新地裡將是妻子,直到永永遠遠,萬世無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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