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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處

註 解

啟 16:3 註1 直譯,活的魂,或,有生命的魂。指有魂的動物。
啟 16:5 註1 這裡和十一17都沒有說“以後永是,”如在一8和四8者。這證明主的再來必是在四8之後,十一17之前。見一4註4。
啟 16:5 註2 見十五4註1。
啟 16:5 註2
啟 16:6 註1 直譯,倒出。
啟 16:6 註2 直譯,配得的。
啟 16:7 註1 這是關於神對敵基督領域的審判,從祭壇發出的讚美。
啟 16:7 註2 見十五3註3。
啟 16:10 註1 直譯,寶座。寶座指明七碗乃是為著審判獸和獸的國並牠的領域。
啟 16:12 註1 第二碗的災害甚於第二號者;(八8∼9;)第三碗的災害甚於第三號者;(八10∼11;)第四碗的災害又甚於第四號者。(八12。)第五碗的災害審判敵基督的座位及其國度,與第五號有關;在第五號時,敵基督是那些叫人受痛苦、被鬼附之蝗蟲的王;(九7∼11;)第六碗的災害與第六號(九14)有關,因為這兩樣災害都與同一條伯拉大河有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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