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
主,我們不信靠自己所作的。我們信靠你的憐憫,我們信靠你的祝福。我們信靠你的話,那活的話。我們信靠你的靈,那包羅萬有的靈!
來11:1
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,是未見之事的確證。
希伯來十一章一節的『質』字是作動詞用,即將未見之本質的實際(質實)出來。這就是(信)的作為。所以說,信是(所望之事)的質實。
凡盼望之事,都是(未見)之事。(羅八24~25。)我們是有盼望的人,生活的(目標)不該放在所見的,乃該放在所不見的;因為所見的是(暫時)的,所不見的纔是(永遠)的。(林後四18。)因此,我們行事為人,是憑著(信心),不是憑著(眼見)。(參來十一1註3、註4)
明天:藉著信得了美好的見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