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  11章1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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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章1節 註3

此字原文與一3的本質,三15的確信和林後十一17的自信(知道有穩定的根基)同。此外,此字也可譯為證實、實際、素質(意指事物裡面的實質,與外表相對)、根基、或支持的根據。此字的本意是本質,但在此乃指將本質,就是所望之事的本質,質成現實,所以譯為質實。質字是作動詞用,即將未見之本質的實際質實出來。這就是信的作為。所以說,信是所望之事的質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