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─首頁 聖經恢復本─首頁聖經恢復本追求小組─電子RSG v2.0 beta聖經恢復本─簡體版
聖經恢復本─首頁
經文 註解 範圍


[第一頁] [上10頁] [541 542 543 544 545 546 547 548 549 550 ] [下10頁] [最終頁] 543/1619頁 共16181

出 處

註 解

結 44:25 註1 凡要在主面前直接事奉主的人,不該接觸在屬靈上死了的人。見利二一1註1與十一31註1。
結 44:26 註1 見利十一31註2。
結 44:27 註1 每當我們來親近神,就需要獻上贖罪祭,應用主的救贖,接受祂寶血的潔淨。見出二九36註1。
結 44:28 註1 見民十八20註1。
結 44:29 註1 這指明所有作祭司事奉神的人,不僅有神作他們的產業,(28,)也有由供物所表徵之基督一切豐富的各方面,作他們的享受。(參弗三8。)見民十八9註1與31註1。
結 45:1 註1 此乃照七十士希臘文譯本;希伯來文作,一萬。
結 45:5 註1 此乃照七十士希臘文譯本;希伯來文作,二十間屋子。
結 45:13 註1 舉祭豫表升天的基督。以西結題到舉祭的四種項目:小麥、大麥、油和羊羔。(13∼15。)小麥表徵基督成為肉體為我們而死;(約十二24;)大麥是初熟的穀類,(撒下二一9,)表徵基督是復活的初熟果子;(林前十五20,利二三10;)油表徵聖靈;(路四18;)羊羔表徵救贖的基督。(約一29。)在我們對神的事奉中,我們必須將這樣一位基督當作舉祭獻給神。
結 45:17 註1 關於供物和一切所定節期的意義,見利一∼七註與二三註。
結 45:17 註2 見利十六1註1。
[第一頁] [上10頁] [541 542 543 544 545 546 547 548 549 550 ] [下10頁] [最終頁] 543/1619頁 共16181


關於恢復本  聯絡我們  相關連結

COPYRIGHT © 臺灣福音書房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