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参  1章2节
1:2
1章2节 注5

人有三部分:灵、魂、体。(帖前五23与注5。)魂是介于体与灵之间的器官,有自觉,使人有其个格。魂包含在体里,且是盛装灵的器皿。对信徒而言,是灵的神居住在他重生的灵里,(罗八9,16,)并从他的灵里扩展,浸透他的魂,使魂得着变化,以彰显神。(罗十二2,林后三18。)这就是信徒的魂兴盛。当我们的魂借着我们的灵被神的灵占有并支配,好为着神的定旨支配并使用我们的体时,魂就兴盛。使徒盼望他的受信者,这位魂格外兴盛的亲爱弟兄,能凡事兴盛,身体健康,正如他的魂在神的生命里兴盛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