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  3章10节
3:10
3章10节 注1

保罗活在一种光景里,不是有自己的义,乃是有本于神的义,为要认识(经历)基督、并祂复活的大能、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。在8节,得着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,是借着启示;但这里的认识基督,是借着经历,就是对祂有经历上的认识,在对祂充分的认识上经历祂。保罗首先得着基督的启示,然后寻求对基督的经历,就是在经历上认识并享受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