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天上来的异象 |
请我们先祷告 |
主啊,求你扶持我们,赐给我们从天上来的那灵,赐给我们那出乎灵的话语。求你也随时在这里释放新的亮光,新的启示! |
诗歌:333♫ |
你的灵岂非已见祂过? |
你的心曾否被祂所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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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当认祂为人中第一人, | 欢喜选那上好的福分。 | |
你是千万人中之第一人! | 哦,求你开我眼,并夺我心, | |
摔碎众偶像,并欢然加冠 | 你为千万人中之第一人! |
今日经节及注解: 徒二八1~31 | |
重点经节: | |
徒26:14
徒26:15 徒26:19 |
...我就听见有声音,用希伯来语向我说,扫罗,扫罗,你为什么逼迫我?你踢犁棒是难的。 我说,主啊,你是谁?主说,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。 亚基帕王啊,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, |
生命供应 |
在[行徒二十六章]十六节,主耶稣对保罗说,“我向你显现,正是要选定你作执事和见证人,将你所看见我的事,和我将要显现给你的事,见证出来。”这里“你所看见我的事”,以及“我将要显现给你的事”,含“你在这些事中曾看见我”,并“我要在这些事中向你显现”的意思。在这里保罗乃是说,主选定他作执事和见证人,为要将主已经启示保罗的事,和主将要启示他的事,见证出来。虽然保罗的意思是这样,但他不是这样来陈明这事。这一节乃是说,保罗在一些事中曾看见过主,主也要在一些事中向他显现。 十六节指明,保罗并非领受一些事的启示而没有看见基督;反之,他乃是在所领受的事中看见基督。换句话说,凡基督向保罗启示的事,莫不是以祂自己作那些事的内容。这就是保罗要将他所看见主的事见证出来的原因。在保罗所看见的一切异象中,他看见了基督。不仅如此,他也要将主所要显现给他的事,见证出来。这里主似乎对保罗说,“在你将要领受的一切异象和启示中,我都要向你显现。”这指明如果我们只看见异象和启示,而没有看见主,那我们所看见的就是虚空。 原则上,我们今天的经历应当与保罗和约翰的一样。假设你研读新约,宣称对以弗所五章有一些领会;但重要的问题乃是:你在以弗所五章看见基督么?如果你只看见丈夫爱妻子,妻子服从丈夫这件事,却没有看见基督,那么你对以弗所五章的领会就非常贫穷,甚至是徒然的。你可能知道圣经里的一些教训,但在那些教训中你没有看见基督。…但愿我们都学知,在我们所宣称在主话中看见并认识的事里看见基督,乃是很重要的。(使徒行传生命读经,六八二至六八三、六八五至六八六页。) |
问答: |
明天:神人二性的基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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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周恢复本圣经追求小组(RSG)预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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