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呼求主名的,就必得救
主,我們感謝你,你再次聚集我們到你親愛的名裏。主,在你的名裏,在這名裏我們有你的同在,在這名裏我們享受你是賜生命、包羅萬有的靈!
徒2:21
凡呼求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
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信徒,要有分於並(享受)包羅萬有的(基督),和祂所成就、所達到、所得著的一切,(呼求)祂的名是極其需要的。(林前一2。)在神新約的經綸裏,這是一種主要的作法,使我們能享受這位(經過過程)的三一神,叫我們完全(得救)。(羅十10~13。)早期的信徒在各處都(呼求)主名。(林前一2。)對不信的人,尤其對(逼迫)的人,呼求主名成了基督信徒普遍的(記號)。(參徒二21註1)
明天:你們要得救,脫離這彎曲的世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