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是為著神的榮耀
主,我們頌揚你是得榮耀的一位,我們珍賞並寶貝你的得榮耀!阿利路亞,你乃是得榮耀的基督!主,給我們尋求的心,來尋求你這位得榮耀者!
耶穌聽見,就說,這病不至於死,乃是為著神的榮耀,叫神的兒子藉此得榮耀。
在 約翰十一章,生命不再面對(宗教)及其儀式,卻面對許多阻撓生命的(意見)。從(知識)而來的意見屬於(知識)樹,但主在這裏實際上乃是(生命)樹給人(享受)。
主不改造人,也不規正人,卻(重生)人,叫人從死裏(復活)。因此,九個事例中,第一個是(重生),末一個是(復活);這啟示基督作我們(生命)的各方面,如其他七個事例所揭示的,都是在重生與復活的(原則)裏。這最後一個事例,是真正變(死亡)為生命。(參約十一8註1,14註1)
明天:主是復活,主是生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