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真理』原文與約翰一章十四、十七節的『實際』同。這真理,並不是(道理)上所謂的真理,乃是神聖事物的(實際),就是主(自己)。(見十四6註2,一14,17。)八章三十二節說,(真理)必叫你們得以自由;三十六節說,神的(兒子)叫你們自由。這證明神的兒子,主自己,就是真理。主既是神的(具體化身),(西二9,)祂就是神所是的(實際)。因此,實際就是神的神聖元素,給我們實化。當主這位偉大的『(我是)』進入我們裏面作(生命),祂就在我們裏面作(光)照耀,將神聖的元素帶進我們裏面作(實際)。(參約八32註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