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  1章4節
1:4
1章4節 註5

七靈,無疑是神的靈,因為4、5節將其列在三一神中。七既是神工作中完整的數字,七靈就必是為著神在地上的行動。在本質和存在上,神的靈是一個;在神行動加強的功用和工作上,神的靈是七倍的。就如亞四2的燈臺,在存在上,是一個燈臺;在功用上,是七盞燈。約翰寫啟示錄時,召會已經墮落,世代又是黑暗的。所以,神在地上的行動和工作,需要神七倍加強的靈。

 在太二八19,三一神的次序是:父、子、聖靈。在這裡,次序更改了,神的七靈列在第二位,不在第三位。這啟示神七倍的靈功用加強的重要。二7、11、17、29,三6、13、22,十四13,二二17,一再強調那靈的說話,證實這點。

 其他書信開頭只題恩典與平安從父和子歸與受信者;這裡說恩典與平安從父和子,也從靈分賜給眾召會。這也表明為著神的行動,極需那靈,以對抗召會的墮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