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壹  5章6節
5:6
5章6節 註1

這耶穌基督作為神的兒子而來,使我們從神而生,並得著神聖的生命。(約十10,二十31。)神乃是在祂兒子裡面,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。(11∼13。)拿撒勒人耶穌被證實為神的兒子,乃是憑著祂受浸時所經過的水,(太三16∼17,約一31,)憑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,(約十九31∼35,太二七50∼54,)也是憑著祂所賜那沒有限量的靈。(約一32∼34,三34。)憑這三樣,神已經見證耶穌就是所賜給我們神的兒子;(7∼10;)我們因信入祂的名,就在祂裡面得著永遠的生命。(11∼13,約三16,36,二十31。)受浸的水藉著埋葬舊造的人,了結了他們;十字架上所流的血,救贖了神從舊造中所揀選的人;並且那靈,就是實際,就是生命裡的實際,(羅八2,)使那些神用祂的生命所重生,從舊造中贖出來的人有新生的起頭。這樣,他們從神而生,成為神的兒女,(約三5,15,一12∼13,)活出實行真理、(一6、)神的旨意、(二17、)神的義、(二29、)並神的愛,(三10∼11,)使神得著彰顯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