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後  3章12節
3:12
3章12節 註2

神的日子就是主的日子。(10。)對舊約以色列子民,主的日子就是耶和華的日子。(賽二12,珥一15,二11,31,三14,摩五18,20,俄15,番一7,14,18,二2∼3,亞十四1,瑪四1,5。)這些辭句中的“日子,”主要的是用以說到神行政對付的審判。在主來以前是人的日子,由人施行審判,直到主來。(林前四3∼5。)然後是主的日子,開始於主的巴路西亞(同在─太二四3與註3),及其一切的審判,結束於白色大寶座前,在人和鬼身上的審判。(啟二十11∼15與註。)主的巴路西亞(同在)開始於三年半大災難之前,得勝的聖徒被提到諸天之上神的寶座時。(啟十二5,十四1。)而後,第六印和頭四號一切超自然的災難,都要降下擊打地和地上之物,以及諸天和天體,(啟六12∼17,八7∼12,)作大災難的起頭。大災難要有三年半,其災難主要的是末三號的災禍,包括七碗的災害。(太二四21∼22,29,啟八13∼九21,十一14,十五5∼十六21。)這對一切住在地上的人,(啟三10,)包括猶太人,(賽二12,亞十四1∼2,瑪四1,5,珥一15∼20,二1,11,31,)以及留下來經過大災難在基督裡的信徒,(啟十二17,)乃是試煉的時期。大災難末了,基督的巴路西亞(同在)要與得勝者同來空中,(啟十1,)死了的信徒要復活,與經過大災難,大體活著的信徒一同被提,在空中與主相會。(林前十五52,帖前四16∼17,啟十四14∼16。)接著,所有的信徒要在空中,主的審判臺前受主審判。(林後五10。)然後是主與得勝聖徒的婚筵。(啟十九7∼8。)隨後主與祂的新婦,就是成為祂軍隊的得勝聖徒,要來到地上,(亞十四4∼5,猶14,帖前三13,)與敵基督和他的軍隊爭戰,擊敗他們。他們要擒拿敵基督和他的假申言者,把他們活活的扔在火湖裡。(啟十九11∼21。)(約在這時,大巴比倫要被毀滅─啟十八1∼十九3。)同時,主要拯救、聚集,復興以色列人。(亞十二2∼14,羅十一26,太二四31,徒一6。)接著,撒但要被捆綁,扔在無底坑裡。(啟二十1∼3。)而後基督要審判列國(即活著的人─太二五31∼46,珥三2。)此後就是千年國。(啟二十4∼6。)一千年後,撒但要從無底坑被釋放出來,煽動部分列國,就是東半球北方的歌革和瑪各,最後一次背叛神。他們要被征服、焚燒,那迷惑人的魔鬼要被扔在火湖裡。(啟二十7∼10。)此後,諸天和地因著被燒盡就徹底得了清理。(7,10。)然後在白色大寶座前,(啟二十11∼15,)有末後的審判臨到人(已死的人)、鬼、或許也臨到墮落的天使。(二4與註4。)這是神為了清理舊宇宙,在主的日子所施行的許多審判和對付之外,在祂宇宙的行政裡對舊造終結的對付。然後便開始了有新天新地的新宇宙,直到永遠;(啟二一1;)其中不再有神行政對付的審判,因為沒有不義居住在其中。所以,主的日子若不算那一千年,就非常短暫,也許不超過七年。這就是但九24∼27七十個七的末七(七年)主要的部分。有人認為神的日子和主的日子是兩個不同的日子:主的日子結束於千年國,神的日子開始於諸天和地被焚燒,及其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;這是不合乎聖經的。事實上,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既仍是由主耶穌施行的,(徒十42,十七31,提後四1,)也就包括在主的日子裡。神不審判甚麼人,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主。(約五22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