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前  1章9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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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章9節 註2

我們有三部分:靈、魂、體。(見帖前五23註5,來四12註2。)我們的靈已經藉著重生得救了。(約三5∼6。)我們的體要藉著將來的改變形狀而得救,而得贖。(腓三21,羅八23。)我們的魂要在主顯現、回來時得救,脫離苦難得以完滿的享受主。為此我們必須在今世否認自己的魂,就是我們的魂生命連同其一切享樂,使我們來世在對主的享受裡可以得著魂。(太十37∼39,十六24∼27,路十七30∼33,約十二25。)主顯現時,有些信徒經過祂的審判臺要進去享受主的快樂,(太二五21,23,二四45∼46,)有些要哀哭切齒的受苦。(太二五30,二四51。)進去享受主的快樂,就是魂的得救。(來十39與註3。)這得救比以色列人所期待要得著身體的得救更為寶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