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  10章39節
10:39
10章39節 註3

得著,或,拯救,保全,據有。我們人有三部分,靈、魂和身體。(帖前五23。)我們的魂與我們的靈不同。當我們相信主耶穌而得救時,我們的靈就為神的靈所重生。(約三6。)但我們的身體必須等到主耶穌回來時,纔能得贖、得救,並且改變形狀。(羅八23∼25,腓三21。)至於拯救或得著我們的魂,乃在於我們得救重生之後,在跟從主的事上,如何對付我們的魂。我們現今若肯為主的緣故喪失魂,就必得著魂,(太十六25,路九24,十七33,約十二25,彼前一9,)在主回來時,(37,)就要拯救或得著我們的魂。這是所要給跟從主的得勝者(太十六22∼28)國度的賞賜。(35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