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後  3章16節
3:16
3章16節 註2

這指明聖經,神的話,乃是神的呼出。神的說話就是神的呼出。因此,祂的話就是靈(約六63)或氣。所以,聖經乃是這位是靈之神的具體化。那靈乃是聖經的素質、本質,猶如燐是火柴的基本本質。我們必須用我們的靈,劃擦聖經的靈,以點著神聖的火。

 聖經(神的話)既為是靈之神的具體化,也就是基督的具體化。基督是神活的話,(啟十九13,)聖經是神寫的話。(太四4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