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  3章11節
3:11
3章11節 註2

即卓越的復活,特殊的復活,這是要給得勝聖徒的獎賞。所有在基督裡死了的信徒,在主回來時,都要從死人中復活。(帖前四16,林前十五52。)但得勝的聖徒,要享受那復活特殊、傑出的分。見來十一35註2。

 達到傑出的復活,意即我們全人已在逐漸不斷的復活。神首先使我們死了的靈復活,(弗二5∼6,)然後祂從我們的靈,繼續使我們的魂(羅八6)和必死的身體(羅八11)復活,直到我們的全人─靈、魂、體─藉著並同著祂的生命,從我們的舊人完全復活過來。這是我們在生命裡必經的歷程,也是我們當跑的賽程,直到我們達到傑出的復活,作為獎賞。因此,傑出的復活,該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目標和目的。我們惟有藉著過釘十字架的生活,模成基督的死,纔能達到這目標。在基督的死裡,我們憑著復活,經過從舊造到新造的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