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  3章14節
3:14
3章14節 註4

本節指明,那靈就是神為著萬國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福,也是信徒藉著相信基督所接受的。那靈,就是5註2所說複合的靈,實際上就是神自己在祂神聖的三一裡,經過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復活、升天並降下的過程,給我們接受,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。這是神福音的中心。

 神應許亞伯拉罕物質方面的福乃是美地,(創十二7,十三15,十七8,二六3∼4,)作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。(見西一12與註3。)因著基督至終實化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,(林前十五45,林後三17,)這應許之靈的福,就與應許亞伯拉罕之地的福相符。實際上,這靈作基督在我們經歷中的實化,就是美地,作神全備供應的源頭,給我們享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