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  8章2節
8:2
8章2節 註1

本章揭示屬靈的生命有四重。第一,這生命是在那靈裡神的生命。(2。)第二,這生命藉著重生,成了我們靈裡的生命。(10。)而後,這生命要從我們的靈,浸透我們的心思,使我們心思所屬的魂變化,而成為在我們魂裡的生命。(6。)最終,這生命要滲入我們的身體,成為我們身體裡的生命。(11。)終極的結果,是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,(腓三21,)也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。(23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