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  5章18節
5:18
5章18節 註4

生命是神救恩的目標,因此稱義乃是生命的稱義。稱義本身不是目的,乃是為著生命。我們藉著稱義,已經達到並符合神義的標準,所以現在神能將祂的生命分賜給我們。稱義改變我們外面的地位,生命改變我們裡面的性質。被稱義得生命,表明生命乃是本章的中心,並且生命生機的聯結乃是稱義的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