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  1章1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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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章1節 註1

本福音的作者馬可,又稱約翰,(徒十二25,)是一位馬利亞的兒子,(這馬利亞在耶路撒冷召會中,與使徒彼得很接近─徒十二12,)也是巴拿巴的表弟。(西四10。)他陪同巴拿巴與保羅盡職,(徒十二25,)並參與保羅第一次出外向外邦人盡職的旅程,到了別加卻離開保羅回去了。(徒十三13。)由於他中途折返,保羅第二次出外盡職時,拒絕帶他同去;那時巴拿巴與保羅分手,馬可就參與巴拿巴的工作。(徒十五36∼40。)然而,在保羅晚年,直到他殉道,馬可都是與他十分接近,(西四10,門24,)並在服事的事上對他有用處。(提後四11。)馬可與彼得很接近,也許一直如此,因為彼得把他當作自己的兒子。(彼前五13。)在召會初期,馬可福音就被認為是經由彼得口述,馬可筆錄的;在救主福音的服事中,彼得從始(16∼18)至終(十四54,66∼72)都伴隨著主。本福音的記載是按著歷史的次序,比別的福音書更富歷史事實的細節。彼得在徒十36∼42的話,就是這全本福音的概述。

 約翰介紹神救主,著重救主在人性裡的神性;馬太介紹君王救主;馬可介紹奴僕救主;路加介紹人救主。馬太、馬可與路加,是採取同一觀點,在不同方面敘述救主帶著神性的人性。馬可既然介紹救主是奴僕,就沒有說到祂的家譜和身分,因為奴僕的祖先是不值一題的。他也無意叫我們對這位奴僕美妙的言語有甚麼深刻的印象,(就如馬太所記祂對諸天之國奇妙的教訓和比喻,約翰所記祂對神聖真理的深奧啟示,)卻有意使我們對祂在福音服事中超絕的作為,有深刻的印象;他比別的福音書提供更多細節,描繪奴僕救主在為著神拯救罪人的服事上,所顯出的殷勤、忠信和其他的美德。馬可福音是賽四二1∼4、6∼7,四九5∼7,五十4∼7,五二13∼五三12,關於基督是耶和華奴僕之豫言的應驗,以及腓二5∼11,關於基督是神奴僕之教訓的詳述。祂殷勤工作,祂需要食物和歇息,(三20∼21,六31,)祂也動怒、(三5、)歎息,(七34,)並祂對人的親愛,(十21,)都優美的表現出祂人性的美德和完全;而祂是主,(二28,)祂無所不知,(二8,)祂有能力行神蹟,祂有權柄趕鬼、(27,三15、)赦罪、(二7,10、)並平靜風和海,(四39,)又都完全顯明祂神性的榮耀和尊貴。何等一位神的奴僕!何等可愛,令人讚賞!這樣一位奴僕作了奴僕救主來服事罪人,以祂的生命作他們的贖價,(十45,)為要成就祂所隸屬之神的永遠定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