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  28章19節
28:19
28章19節 註3

施浸乃是帶悔改的人脫離老舊的光景,進入新的境地;這是藉著了結他們老舊的生命,並以基督的新生命重生他們,使他們成為國度的子民。施浸者約翰引薦的職事,開始於初步的水浸。如今,屬天的王既已完成祂在地上的職事,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,並成了賜生命的靈,祂就吩咐門徒,將作祂門徒的人,浸入三一神裡面。這浸有兩面:看得見的一面是藉著水,看不見的一面是藉著聖靈。(徒二38,41,十44∼48。)前者是後者的彰顯和見證,後者是前者的實際。沒有看不見的靈浸,那看得見的水浸就是徒然的;沒有看得見的水浸,那看不見的靈浸就是抽象和無實行的。因此,兩面都不可缺。主憑這浸吩咐門徒以後不久,就將他們和全召會都浸在聖靈裡:(林前十二13:)猶太部分在五旬節那天,(徒一5,二4,)外邦部分在哥尼流家裡。(徒十一15∼17。)以後,基於這事實,門徒將新悔改的人(徒二38)不僅浸入水裡,也浸入基督的死、(羅六3∼4、)基督自己、(加三27、)三一神、(19、)以及基督的身體裡。(林前十二13。)水,象徵基督的死和埋葬,可以看作了結受浸者老舊歷史的墳墓。因為基督的死包含在基督裡面,又因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,(西二9,)並且三一神最終與基督的身體是一;所以將初信的人浸入基督的死、基督自己、三一神、並基督的身體裡,乃是作一件事:在消極方面,了結他們老舊的生命;在積極方面,為著基督的身體,用新生命,就是三一神永遠的生命,重生他們。因此,這裡主所命定的浸,乃是為著諸天的國,把人從自己的生命浸出來,而浸入基督身體的生命裡。